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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04-03 1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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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小编


 

1、校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在学校上课期间的每周一上午召开,因工作需要可增加次数或提前、推迟召开。

2、会议由市老年大学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召开,校务委员会成员参加。

3、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主要包括:

学习宣传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,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。

审定学校办学定位、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;定期听取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工作情况汇报,并做出决定和指导性意见。

安排部署年度阶段性工作和重大活动事宜。

研究学校预决算、重要项目等经费开支情况。

涉及学校发展的其他事项。

4、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,并妥善保管,年底交档案室存档。

5、会议确定的事宜由有关处室承办,办公室负责督办。